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基因”“传承红色基因、庚续红色血脉”“培育时代新人”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作用,促进湘鄂赣三省史志部门与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湘鄂赣苏区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宜春学院、万载县人民政府、湖南理工学院、湖北师范大学联合于2023年11月17-19日在万载举办“湘鄂赣苏区革命史料研究暨第三届地方高校利用红色资源铸魂育人研讨会”,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湘鄂赣苏区革命史料。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
宜春学院
万载县人民政府
湖南理工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
承办单位:
宜春市史志办
中共万载县委宣传部
宜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湘鄂赣苏区发展研究中心)
湖南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湘鄂赣边红色文化研究所)
湖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湘鄂赣红色资源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万载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档案馆)
《苏区研究》编辑部
《老区建设》编辑部
《云梦学刊》编辑部
《湖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宜春学院学报》编辑部
《红色文化学刊》编辑部
《红色文化资源研究》编辑部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7日—19日,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三、研讨会主题
湘鄂赣苏区革命史料研究暨第三届地方高校利用红色资源铸魂育人研讨会
四、论文选题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革命文化研究。
2.湘鄂赣苏区革命史料搜集整理与研究。
3.湘鄂赣苏区专题研究(含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军事斗争、经济金融、文化教育、群团工作、卫生防疫研究,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研究,红色地名研究等)。
4.湘鄂赣苏区革命精神与红色基因传承研究。
5.湘鄂赣苏区革命历史艺术性表达研究(如红色故居新画卷、红色歌谣新编等)。
6.思政课大中小学一体化视域下红色文化实践教学研究。
7.建好用好“大思政课”红色文化实践教学基地研究。
8.利用湘鄂赣苏区红色资源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研究。
9.红色文化有效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10.湘鄂赣苏区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研究。
五、征文要求
1.参会方式
以文入会。论文须紧扣研讨会主题,除本启事列出的参考选题外,作者亦可围绕主题自拟题目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应为原创性学术论文,主题突出,逻辑严密,守正创新,并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与实践性;也可以是有针对性的策略、办法或方案,要求文章完整,字数不限。
2.论文格式规范
(1)论文要有摘要、关键词。
(2)论文字体要求:word文档格式,论文标题使用二号黑体字,副标题用三号楷体字;作者姓名使用三号楷体字,内容提要使用三号楷体字,正文使用三号宋体字,作者简介使用三号楷体字。
(3)行间距统一使用单倍行距。
(4)注释统一要求为页下注,注码用①②③……标示,每页重新编号。出处为著作的要依次注明著作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和所在页码;出处为期刊的要依次注明作者名、文章名、刊载期刊名、出版年和期号;出处为报纸的要依次注明作者名、文章名、刊载报纸名和出版年月日。
(5)版式要求:A4纸版式,默认页边距,页码居中、首页有页码。首页内容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内容提要,正文从第二页起。
(6)作者简介: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附在文末。
3.论文评审
湘鄂赣苏区发展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参会论文进行评审,优秀论文将择优推荐发表。
4.投稿方式
请将文稿以WORD文档(命名格式:研讨会+姓名+文章标题)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cxyxeg@163.com。
六、史料征集
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湘鄂赣苏区革命斗争历史的史料,以文字史料、口述史料为主。文稿以WORD文档(命名格式:史料征集+姓名+史料标题)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cxyxeg@163.com。纸质史料邮寄联系方式: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袁佳玉收。
1.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长期征集。
2.征集范围
(1)图书类:反映湘鄂赣苏区革命斗争历史的各种出版物、印刷品等;在湘鄂赣苏区工作生活和战斗过的革命先辈的生平事迹材料、传记、笔记、回忆录、日记、手稿、书信函件等;记录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时期的地方文献(包括地方志、人物志、地图、地名录、资料汇编等)。
(2)图片类:反映湘鄂赣苏区革命斗争历史的老照片、画像、图表等。
(3)声像类:反映湘鄂赣苏区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录像。
(4)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文献资料。
3.征集方式
史料征集方式主要分为无偿捐赠、提供复制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以自愿为原则,经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文献资料由我院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证书,以兹纪念。
(2)提供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的,可由我院对原件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捐赠证书。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捐赠的红色文献资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权属清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被征集的各类红色文献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3)有无偿捐赠、提供复制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我院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我院联系。
热忱欢迎专家学者莅会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院、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湘鄂赣苏区革命史料具体事宜。
宜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湘鄂赣苏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职 称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联系方式 | 办 公 | | 传 真 | |
家 庭 | | 手 机 | |
住宿安排 | 双人房£ 大床房£ | 抵达方式 | 火车£ 飞机£ 自驾£ |
抵达时间及航班或车次 | | 返程时间及航班或车次 | |
论文题目 | |
联系人:15521164929(袁佳玉) 邮箱:ycxyxeg@163.com